去年宽带包年资费是958元/年无上网限时,鹿城影院或互联影院10元/月是由我们客户自由选择的增值服务。
然而今年继费时温州电信告之宽带资费调整了,分别为:
1、畅游型,包年958元/年(价位与去年一样,享受服务却严重缩水),每月上网被限时270小时(平均每天只能上9小时),超出上网时间按0.04元/分钟另外收费,超出时间每月另外收费封顶100元;若客户每月另加10元/月或每年另加100元可升级为上网不限时。
2、娱乐宽带型,包年958元/年,另外必须捆绑消费鹿城影院或星空影院10元/月,才能上网不限时。
此资费调整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
1、今年与去年包年958元/年价格相同,但每月上网限时270小时(每天平均只有9小时上网时间),与去年相比消费者每天被剥夺了15小时的上网时间,这种变向涨价行为太恶劣了!
2、鹿城影院或互联影院10元/月应该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的增值服务,现在却强制捆绑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根本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力,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国家明令垄断企业禁止霸王条款,而温州电信却无视国家规定为已利益肆意践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试问温州电信,你们这种变向涨价行为经发改委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吗?
4、互联网属公共资源,你们电信只不过是提供接入服务的运营商,对公共资源价格的调整至少应该由相关部门举行价格听证会征求消费者意见后再拟定合适价格吧!这样单方面涨价,不但让消费者吃亏,而且还只能吃个哑巴亏!太无耻了吧!
对此次电信单方面的变向涨价行为表示强烈反对!根本不把国家禁止霸王条款的规定当回事儿,太无视我们消费者的利益了,我们应该联手向发改委物价局等管理部门反映我们的愤怒,坚决反对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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