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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被洗坏索赔难 霸王条款及责任不清成空当

  每年10月以后,洗衣行业便进入了旺季,而纠纷也随之增加。记者今天从市洗染行业协会投诉中心了解到,近两周内共接到市民投诉30多起,而索赔难是其“共性”!据介绍,责任不清、霸王条款成为洗染行业的两大难题。

  14日,家住浮山后小区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将窗帘带到附近一家洗衣店清洗,取回后却发现原本完好的窗帘上破了两个大洞!孙先生立刻要求洗衣店赔偿,但洗衣店却以“清洗之前就有洞”为由拒绝赔偿。“如果原本就有,他们不可能查不出来,而且单据上也没标注。”而洗衣店的解释是,洗衣工在洗衣时才发现有洞,所以在单据上也没有标注。

  “ 60%以上的商家都不会主动承担责任,更有甚者还会反咬市民一口,但是双方谁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根本无从究责。”市洗染行业协会的黄会长告诉记者。

  10月初,市民冯小姐在湛山附近一洗衣店清洗一件浅色外套,结果取衣服时发现外套的后背被洗花,经过洗染行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洗衣店应当承担责任。冯小姐要求洗衣店予以赔偿,但是洗衣店只答应按照单据上的“顾客须知”进行赔偿,即“不得超过洗衣费用10倍的赔偿”。

  “我的衣服是花1200元买的,而洗衣费是20元,这种赔偿显然不合理!”冯小姐表示。经洗染行业协会调解,商家最终让步,同意按照衣物的折旧价格进行赔偿,但因衣服是两年前买的,冯小姐已拿不出当时的发票,最终只能按单据的规定获赔200元。

  协会认为,单据上的赔偿方式属于“霸王条款”,“这只是洗衣店单方面私定的赔付方法,根本不符合洗染行业的标准规定。”黄会长介绍,按照《青岛市洗染业等级评定及服务规范》,应该是以衣物的价值为赔付的参照,而不是按照洗衣费用来核算。

  据市洗染行业协会统计,目前青岛市有700余家洗染单位,仅在市区就有300余家,而真正具有专业资质的不足10%,再加上行业内缺乏强制性规定,导致了纠纷的高频出现。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时间: 2007-10-17 10:16:29 作者: 王媛 编辑: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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