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事:这段日子,当咱们浙江因为英雄孟祥斌而再次感动的时候,俺的老家东北有一个曹杨朋友,是个小学生,因为见义勇为去救一个落水的同学,自己不幸溺水身亡。按说,曹杨小朋友也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小英雄,可没有受到人们英雄们的礼遇。
本来,曹杨见义勇为的行为已得到确认,但受助者的家人至今不承认曹杨的救助,私自挖土留下大坑的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为了能给儿子讨回一个说法,曹杨的父亲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没诚想呢,法院却判他承担70%的责任。因为这个,曹杨的父亲反复自问:“儿子见义勇为,错了?”这事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同样是见义勇为,为什么孟祥斌与曹杨的境遇竟有如此般云泥之别?稍加延伸,未成年人该不该见义勇为?
小编觉得,这事得一分为二来看。
一方面,凡是需要见义勇为的场面,都是非常危险的时刻。有的是灾害事故,有的是歹徒行凶,有的是突发险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需要“义”和“勇”,而且需要一定的体力、能力和装备。没有条件见义勇为却硬去见义勇为,最后只能是扩大损失,酿成更加不良的后果。也就是说,感觉不应该太提倡孩子们见义勇为。
另一方面,见义勇为作为眼下社会上的一种稀缺资源,一个人从小培养这种素质也是必要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孩子的正义感教育也要从小开始,这是最基本的素质教育内容。未成年人要保护,见义勇为的好品德更不能丢,对家长教育孩子见义勇为,社会应当给予鼓励,似乎不应采取回避甚至否定的态度。
那么,大家觉得未成年人该不该见义勇为呢?难不成,这年头,我们真的不需要小英雄了么?或许,未成年人可以做到见义巧为,或者见义智为。不过,在那个关键时刻,孩子们能把握好其中的“度”么?这里,小编很是想听听网友们的高见。无论是板砖还是鲜花,本论坛照单全收!
[偶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