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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组织专家在全国寻访后确定——
杭州上羊市街居委会是新中国首个居委会
为上城区袁井巷社区居委会的前身

  图为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元宝街,左侧的高墙为胡雪岩故居外墙。这里是当年的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

  通讯员 陈刚摄

  原上羊市街居委会主任委员陈福林(左),副主任委员陈道彰握手合影,共同追忆着当年上羊市街居委会成立时的情景。

  本报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陈军 摄

 

  本报杭州6月28日讯 今天上午,民政部专家组在杭州宣布:根据现有文献资料,经专家组全体成员一致确认,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为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上羊市街居委会即现在袁井巷社区居委会的前身。
  由民政部组织的寻访“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活动,始于4年前,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寻找,则始于去年9月初。民政部确定了五项标准:时间为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后;名称为居民委员会;地域为城市;组织性质为群众自治;组织结构为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大量详实的史料证实,上羊市街成立于1949年10月23日,是通过200余位居民代表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群众自治组织,不仅完全符合民政部的相关寻访标准,而且也是目前全国有据可查最早成立的居委会。
  根据史料记载,当时成立的上羊市街居委会是在上城区原18、19保辖区合并设立的,辖区人口2000余人。因不符合相关文件的人数规定,后被拆分成了13个居委会。但名称一直沿用至2000年,因社区居委会的区划调整才被取消。
  民政部专家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钧表示,上羊市街居委会的成立是新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一件大事,成为新中国“人民管理城市”的基层民主政治的坐标原点,发掘其历史背景,可以填补中国社区建设史的历史空白。
  事实上,专家组在寻访过程中,同时确认了1949年12月1日颁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我国最早关于在城市建立居委会的政令,也是建国初期由地方政府发出的对“居民自治”阐述得比较完备的一份文件。《指示》明确提出“人民民主管理城市”的指导思想。这份关于城市居委会的政令,为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现行法律条文很多基本内容,在这份《指示》里已经有所体现。
  据介绍,“中国社区建设史料馆”即将落户上羊市街,杭州上城区将根据群众意见,决定是否将袁井巷社区居委会重新恢复更名前的上羊市街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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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时间: 2008-06-29 01:26:06 作者: 记者 汪成明 编辑: 霍建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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